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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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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須知


  1. 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瑕疵或破損或是配件短缺的狀況,需要辦理換貨,請於到貨後7天內連繫我們,我們將盡速為您處理。
  2. 收到商品後請先點清商品,若有疑問請到貨立即撥打客服專線:04-2315-0009 (週一至週五11:00-20:00),以下情形恕不接受退換貨:已逾收商品7天以上、商品除非瑕疵,開封後恕不退換。請保持原包裝商品的完整,我們完全保障您的購物權益。
  3. 退換貨注意事項:退貨的商品必須必須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( 包含商品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機文件、贈品、活動贈品等 )
  4. 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限:
    •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吊牌拆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
    • 在您收到商品之前,已提供您檢查商品之機會。
    •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。
  1. 若您已取得紙本發票,請於退貨時一併退還。
  2.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,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,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。
  3. 當您申請退換貨後,請主動向貨運人員索取單據,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,以利日後查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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